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22日至10月1日,州委第四巡察组对州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了民生领域(人居环境等)专项巡察。2019年11月2日,州委第四巡察组向州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巡察制度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大意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巩固脱贫成果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的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局党组站在维护党中央权威、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上,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二是进一步以问题为导向,抓工作落实。认真梳理巡察组反馈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确保对症下药、措施有力、整治有效。三是进一步落实部门责任,全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好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进一步压实村庄规划、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厕所革命”专项小组的牵头责任,加强部门间的衔接协调,强化各部门联动,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强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二、关于“厕所革命行动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工作进度,进一步督促各县市抓紧旱季施工的黄金季节,加快推进“厕所革命”施工建设,加强督促指导,统筹力量抓好农村“厕所革命”,深入查找薄弱环节,分析问题症结,细化实化措施,进一步加快工作推进步伐,统筹力量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厕所革命”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中央要求二类县确需完成的改厕任务和2019年度省级下达我州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建设7503座和行政村村委会公厕改建69座的年度目标任务。二是坚持把资金筹措作为推进“厕所革命”的重要保障,积极争取各级厕所建设专项资金的支持,进一步加大力度整合各部门项目建设资金,有序推进“厕所革命”建设。
三、关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督促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小组落实牵头责任。二是加强农村污染防治管控。将污染防治攻坚战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内容,加大宣传力度,普及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科学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的意识,引导减少焚烧农村生活垃圾、秸秆、枯枝落叶的行为发生,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推动农村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四、关于“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督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小组落实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的牵头职责,按照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的安排,于2019年9月份启动了全州县域农村生活污水现状和治理需求调查,并对各县市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系统培训。调查以自然村为单位,摸底掌握全州农村污水治理现状及需求的基础数据,目前勐海县已完成填报,景洪市、勐腊县大部分乡镇已完成调查,预计2020年3月编制完成我州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
五、关于“督促检查考核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督导检查。州级村庄规划、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厕所革命”4个专项小组按照《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云办发〔2018〕15号)要求,加强对全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大牵头督促检查力度,对标对表,明确掌握各县市的任务数及完成情况,加强对县市的工作检查、督促、指导,按月执行通报制度,强化责任担当。二是建立督促检查考核机制。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在全州上下开展“大干三十天 农村展新颜”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活动期间,根据各县市、乡镇上报情况,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对开展情况进行全州通报。三是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压实部门责任,加强对责任部门的统筹协调,加快形成协同作战的工作合力,全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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